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叩问设计取费标准行业发展何去何从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9-12
    在室内设计师看来,设计师的职业曾经代表着荣誉,也代表着财富。但如今,这份职业正不断受到社会各个层面的质疑与忽视。无论是新入行的设计师还是资深的设计师,在乱象丛生的行业内,都感到困惑和迷茫。他们不禁在问,这其后,是什么在搅乱着行业的规范与秩序?又是什么在阻碍着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设计取费的不规范,似乎成为了其间最突出的因素之一。为此,一群设计行业内的专家学者以及一线设计师近日聚集广州,呼吁行业及相关部门针对室内设计取费混乱的问题,尽快出台“设计取费标准的指导意见”。看待行业现状,设计师们认为,现行的取费标准亟待优化和完善,这既有利于设计师的自身发展,更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现状  取费标准落后于行业发展
  据了解,室内设计取费目前的收费依据是于2002年由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建设部修订的《工程勘察设计取费标准》,该标准自2002年3月1日起执行,一直沿用至今。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室内设计行业早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一直未曾改变的取费标准,是否还适用于当下行业的形势发展,在设计师们看来,这值得认真思考。而实际上,在当下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却又缺乏规范的情况下,行业的发展陷入困境。
  
  低价竞争的恶性循环
  实际上,在中国建筑设计市场承包体制的影响下,多数开发商只卖毛坯房,而业主买的都是半成品。“市场习惯性的把本应整体设计的工程部分成多个标段完成,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幕墙设计及更加复杂的其他专项设计,都分别委托和招标”,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北京清尚环艺建筑设计院院长吴晞对此指出:“在此情况下,一些具有设计资质的建筑装饰工程公司为了拿工程,会向甲方承诺免收或少收设计费。”
  与吴晞看法一致,广东省环境艺术设计行业协会会长汪稼民指出,在设计与施工捆绑销售,设计低收费或者完全免收费的现象普遍存在。举例广州设计行业的情况,汪嫁民无奈表示:“作为室内设计先行者的广州,设计这块牌曾经响当当。”但看待今天的广州设计,他认为,广州已经落后于内地很多地区。究其原因,汪嫁民指出,广州的“太实惠”严重阻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低价竞争的背后,究竟伤害了谁?看待此,深圳奥意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项目副总经理李中卓认为,这无疑将导致行业进入低价劣质的恶性竞争中。他分析指出,对一般设计单位来讲,低收费只能靠压缩成本来弥补摊薄的利润。而成本缩减的背后是什么?“这将直接导致设计企业难以将更多的人力、物力投入到提高设计产品质量上来”,李中卓解释说:“设计创意的庸俗化和设计质量的低劣化倾向,将进一步导致难以提高设计取费水平,无法实现建筑设计智力密集型劳动的良性循环。”
  同样,举例广州的实际情况,汪嫁民指出,多数设计师或设计部门,向甲方提出报价时,总会费尽心思去揣摩对方的接受度。看待这一现象,他认为,设计师的不自信是主要原因之一。“他们总是在低成本运作的游戏中徘徊,首先是低收费的设计,然后是粗浅的复制重复等,最终形成恶意性循环”,汪嫁民直言道。
  设计价值的不对等回报
  在持续低价的恶性行业竞争下,设计师们发现,他们的付出的劳动无法获得对等的回报,甚至无法获得甲方认可。诚如目前市场的表现的一样,甲方业主一方面情愿花高价聘请境外设计师操刀大型项目,而另一方面又不断打压国内设计师的市场价格。这一怪相恰恰凸显出国内设计师的尴尬处境。
  据了解,国外设计机构目前在国内室内设计市场完成项目所采取的方式,多是中外合作的方式。对此,李中卓介绍称,现行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更多指导的是国内设计机构的价格,而对国外设计公司没有具体规定。“这一现象造成了同样一个项目中,境外设计单位取得的设计费高于国内设计单位2—3倍,”李中卓说到:“不仅如此,国内设计单位在多数合作中,还需承担后期工地服务及所有设计工作涉及的法律责任。”
  在李中卓看来,被忽略的设计价值,不仅仅体现在国内外设计师的不同等待遇中,更体现在设计内容与计费不对等、计费无法实现“优质优价”以及不同水平设计计费无差异等现象中。举例设计内容中存在的不对等现象,李中卓指出,在室内设计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业主要求不断提高的情况,设计企业提供的设计服务内容常常远超过现行设计收费标准所涵盖的范围,设计工作往往向前延伸至项目策划,向后延伸至项目运营维护方面的咨询等。
  为此,吴晞举例指出,房地产价格近十年内保守估算提高了至少十倍,装修工人的价格也提高5—6倍,而设计师的取费却还在沿用2002年的标准。对此,他表示担忧:“在这样的情况下,设计师的权益和付出劳动的价值由谁来维护?”
  这样的困惑对于新入行的设计师而言似乎更为凸显。作为一名年轻的设计师,广州景龙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总监张敏颐坦言,年轻设计师时常感到彷徨,不知如何规划自己的职业发展。在她看来,随着室内设计行业不断的发展,设计师数量与日俱增。然而,与行业发展背道而驰的是设计师的地位不断下降。
  呼吁  尽快优化完善取费标准
  面对行业的乱相,设计师们不断思考与探索,并发出他们的声音。对于已然滞后于市场发展形势的取费标准,他们希望相关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能尽快优化、完善设计师的取费标准。同时,他们也希望针对室内设计行业,能制定培训考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及对持证上岗的管理规范。
  
  取费标准亟待优化
  在汪稼民看来,设计取费问题绝不是一个甲乙双方讨价还价的问题,他关系到行业的建设发展,关系到人与人之间的互信,关系到行业整体水平提高以及全民素质提高的问题。他直言说:“取费标准的问题早已备受关注,不仅是因为2002年的《工程勘察设计取费标准》沿用了11个年头已经滞后。更是因为行业取费的乱象,早已为我们设计师所深恶痛绝。”
  与汪稼民持相同观点,李中卓认为,进行设计收费标准的调整绝不是简单地为设计单位争取更大的利润空间。他指出,在新的市场环境下,优化完善标准,对人才培养、行业进步以及建筑装饰文化的发展都有着深远的意义。
  任何行业出现价格混乱时,一般最有效的解决办法就是制定统一的强制性标准。这即能让消费者有判断的标准,更能有效避免行业的恶性竞争。对此,张敏颐认为,制定切实可行的行业取费标准,规范行业取费现状,能给行业发展带来多方面的益处:“一方面,能提高行业的信息透明度,促进行业的良性竞争;另一方面,能提高行业的整体公信口碑及服务支持力度及设计师的责任感;同时,也有利于设计师职业规划。”
  我们讨论、制定取费标准的目的,不是为了行业垄断,不是为了超高利润,只是为了公平,为了保护行业生存,为了行业可持续发展。
  制定资质等级认定标准
  据了解,针对建筑设计行业,国家明确规定,要进入行业共组的建筑师需通过资格认证考试,考取建造师资格证。同时,建造师被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从业人员可通过进修考试提高自身认证等级。然而,针对室内设计行业,国家却没有相关资质等级认定标准。
  看待此,吴晞说道:“如果考取室内设计师执业资格证书,也要像考注册建筑师那样读完‘九大本’才能拿证;如果没有注册室内设计师本人签章,五星酒店的建筑装饰工程就不能开工,那么,大概就没有不付设计费或压低设计费的情况了。”对此,吴晞指出,建立针对室内设计师的执业资格证书及持证上岗的规范管理体系十分必要。
  实际上,目前已有一些地方要求室内设计机构在当地备案时,企业需具有建筑和结构工程师才批准经营的情况。据了解,上海也于2011年开始在全国率先实现装饰设计师职称评审,正式把装饰设计师专业纳入国家的职称体系。时至今日,上海这一举动,在提升设计师社会地位的同时,对规范当地行业发展也起到重要作用。
  为此,多位设计师都呼吁国家尽快制定设计师的资质考核认定标准。张敏颐表示,在设计师没有职业认定的情况下,不仅甲方业主难于判断设计师的技术等级,设计师自身也难以自我定位。“正因为没有一个明确的等级资质认定标准,刚入行的或年轻的设计师,时常不知道如何规划自身的职业发展”,她说道。
  建议  众设计师纷纷建言献策
  
  取费标准应灵活、公平
  设计取费标准亟需优化完善这一问题,在设计师们取得一致共识的情况下,对于如何优化完善,各位设计师纷纷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据了解,目前国内南北两个地区在参考设计取费时形成了两种不同的方式。以北京为代表的北方地区设计师普遍参照2002年版的《工程勘察设计取费标准》,根据工程造价核算设计费用;而以广州、深圳为代表的南方设计师则普遍采用在市场机制中形成的,以平米单价核算设计费用的方式。
  针对此,来自北京清尚环艺建筑设计院高级室内建筑师黄磊认为,在实际工作中,以2002年的规定作为标准的取费方式以及以平米为单位的核算方式兼用的“双轨制”取费,在一定时间内,还会在市场运行很长时间。同时他也指出:“我个人更赞同在2002年《工程勘察设计取费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优化。”通过个人实践,黄磊解释说,2002年延续至今的取费标准,虽然不再适应新的形势要求,但作为国家制定的标准,它更科学、严谨。此外,他表示,取费标准的制定并不意味着将价格定死,它应该只是一个市场衡量和裁定的标准。在市场内,有其调整的空间。“同时,收费标准至少应不低于设计的劳动力价值”,黄磊指出。
  广州市思哲设计院有限公司院长罗远翔同样表示:“我们讨论、制定取费标准的目的,不是为了行业垄断,不是为了超高利润,只是为了公平、为了保护行业生存、为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至于如何制定取费标准,罗远翔认为,分级取费较为可行。
  “统一定价标准应该要视乎设计师的地位高低”,罗远翔举例说明,例如A、B、C、D不同等级的设计公司,分别根据自身实力确定等级,再公布自己的取费等级。“这样既能保证不同发展情况公司的利益得到公平保护,也能促进行业的良性竞争”,罗远翔表示。
  此外,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副总裁肖平则表态认为:“修定取费标准后,如果对独立的设计机构收入没有改善的话,则没有重新修订的必要。”
  政府、协会及个人的共同作用
  如果修定取费标准,政府和行业协会将扮演怎样的角色?对此,李中卓认为:“政府在建立收费标准体系中应发挥主导作用,而行业协会则应进一步发挥引导协调作用。”他指出,  政府主管部门一方面应更加重视室内设计行业发展;深入研究装饰设计市场存在的制约企业发展的问题。另一方面,在规范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方面应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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