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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复核预收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07

各市考试机构和广大考生: 

     2017年度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2018年1月9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分数线。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确定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请各市考试机构和广大考生参照执行。 

    一、2017年度注册工程师(含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基础考试暂定合格标准为132分(试卷满分均为240分)注册结构工程师(含一级、二级)专业考试暂定合格标准均为48分(试卷满分80分)注册工程师(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的专业知识科目暂定合格标准均为120分(试卷满分均为200分),专业案例科目暂定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地点和全科成绩上线人员名单 

网上报名时选择“省直”的考生,请于2018年312至1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省人事考试局服务大厅送交资料。 

各市考生的考后复核由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负责。我省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及材料受理的具体联系方式(交表地址和期限以各市网站公布为准,见附件1)。其中,省直全科上线人员名单(附件2),请自行下载核查。 

    三、报考条件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4年。 

⑶取得本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1989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198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1985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2年。 

1982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197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或1972年及以前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⑴本专业:①勘察技术与工程;②土木工程;③水利水电工程;④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⑵相近专业:①地质勘探;②环境工程;③工程力学。 

⑶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12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⑴本专业: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⑵相近专业:①船舶与海洋工程;②水利水电工程;③土木工程。 

⑶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5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12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 

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25年;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⑴本专业:①水利水电工程;②水文与水资源工程;③农业水利工程;④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⑵相近专业:①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②船舶与海洋工程;③土木工程;④工程力学;⑤交通工程;⑥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⑦机械设计制及其自动化;⑧给水排水工程;⑨热能与动力工程;⑩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⑶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电气工程师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电气工程师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12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⑴本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⑵相近专业:①自动化;②电子信息工程;③通信工程;④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⑶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12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暖通空调 

⑴ 本专业: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⑵ 相近专业:①国防工程内部环境与设备;②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③环境工程;④安全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 

⑶ 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给水排水 

⑴ 本专业:给水排水工程。 

⑵ 相近专业:环境工程。 

⑶ 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动力 

⑴ 本专业:①热能与动力工程;②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③化学工程与工艺;④食品科学与工程。 

⑵ 相近专业:①飞行器设计与工程;②飞行器动力工程;③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④油气贮运工程。 

⑶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化工工程师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化工工程师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12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⑴本专业:①化学工程与工艺;②高分子材料与工程;③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④制药工程;⑤轻化工程;⑥食品科学与工程;⑦生物工程。 

⑵相近专业:①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②环境工程;③安全工程。 

⑶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12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⑴本专业:①环境工程;②环境科学;③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④农业资源与环境;⑤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⑵相近专业:①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②给水排水工程;③热能与动力工程;④土木工程;⑤水文与水资源工程;⑥化学工程与工艺;⑦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⑧安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⑶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类别 

专业名称 

学历或学位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最迟毕业年限 

 

  

  

 

  

  

 

结构工程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桥梁与隧道工程 

建筑与土木工程 

工学硕士、工程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2016 

工业与民用建筑 

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2016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 

  

2016 

专科毕业 

1 

2015 

 

  

 

  

 

  

 

土木工程(非建筑工程方向)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工学硕士、工程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2016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2016 

专科毕业 

1 

2015 

其它工科专业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1 

2015 

  

1971年(含1971年)以后毕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2、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中型工业建筑工程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类别 

专业名称 

学历或学位 

Ⅰ类人员 

Ⅱ类人员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最迟毕业年限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最迟毕业年限 

 

  

  

  

 

  

  

  

 

  

  

结构工程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桥梁与隧道工程 

建筑与土木工程 

工学硕士工程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4 

2013 

6 

1991 

工业与民用建筑 

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4 

2013 

Ⅱ类人员中 

无此类人员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 

5 

2012 

8 

1989 

专科毕业 

6 

2011 

9 

1988 

 

  

 

  

 

  

 

土木工程(非建筑工程方向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工学硕士工程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5 

2012 

8 

1989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6 

2011 

9 

1988 

专科毕业 

7 

2010 

10 

1987 

其它工科专业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8 

2009 

12 

1985 

注:表中Ⅰ类人员指基础考试已经通过,继续报考专业考试的人员;Ⅱ类人员指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只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该类人员可一直报考专业考试,直至通过为止。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类别 

       

   

职业实践 

最少时间 

最迟毕业年限 

本专业 

工业与民用建筑 

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 

桥梁与隧道工程 

本科及以上学历 

2 

2015 

普通大专毕业 

3 

2014 

成人大专毕业 

4 

2013 

普通中专毕业 

6 

2011 

成人中专毕业 

7 

2010 

相近专业 

土木工程(非建筑工程方向)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建筑设计技术 

村镇建设 

公路与桥梁 

城市地下铁道 

铁道工程 

铁道桥梁与隧道 

小型土木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本科及以上学历 

4 

2013 

普通大专毕业 

6 

2011 

成人大专毕业 

7 

2010 

普通中专毕业 

9 

2008 

成人中专毕业 

10 

2007 

不具备 规定学历 

从事结构设计工作满13年以上,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三级(或中型工业建筑)项目不少于二项 

13 

  

四、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考生报名表(此表要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附件3)。 

3.工作简历表一份(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附件4)。 

4. 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5.工作业绩证明材料(不具备学历者)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基础考试合格,并且学历及专业设计工作年限符合条件,申请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还须提供基础考试合格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并加盖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五、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审核资格条件,按期完成考后复核工作,并于2018年323日前将此项考试的审核工作情况报告及合格人员统计表、不合格人员统计报表、逾期未交表人员统计表加盖公章报省人事考试局。 

  

   附件:1.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2.2017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后复核收表人员名单(省直)  

           3.考生报考承诺书 

           4.工作简历表 

           5.代办委托书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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