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勘察设计专业个人执业资格更改、补办注册
审批(服务)
事项名称
勘察设计专业个人执业资格更改、补办注册。
受理范围
1.本人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法人注册地为珠海市的企业;
2.相关专业的个人执业资格更改、补办注册。
受理条件
1.经全国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2.已取得相应的执业注册时资格;
3.受聘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从事勘察设计工作;
4.本人已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登记。
需提交的
申报材料
1.注册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二份,A4纸正反两面打印);
2.省级以上报纸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与复印件(仅限遗失补办);
3.本人执业专用章(领新章时交回旧章);
4.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事项受理
初审部门
珠海市规划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对外服务窗口)。
受理地点
咨询电话
地点: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楼后面板房2楼102室。咨询电话:0756--2259891
审批机关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厅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审批。
审批流程
申请——受理——初审——审核——批准——办结。
办结时限
1.珠海市规划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初审(资料齐全无误后):协会窗口收到申报资料后,每月5-10号(遇节假日时间顺延)统一上报(领取)一次。
2.广东省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厅主管部门初审为20个工作日,经分管厅长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3.国家住建部自收到初审意见和材料之日起,在20 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因故经分管部长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否
法律法规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建设类第38项。
投诉电话
0756--2259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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