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规建建〔2016〕73号
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16年度珠海市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6年12月8日至9日。
二、检查人员的组成
本次检查由我局建筑市场监管科组织,珠海市规划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具体实施,下设2个检查小组,每个小组设组长1人,组员由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勘察专业的专家和工作流程控制人员各1人参加。
三、检查对象
在本市辖区内从事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的单位。
四、检查范围
2016年1月1日后发出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的市政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检查项目不少于8个(含超限审查资格的机构至少检查1个超限项目)程序性检查,每个单位不少于10个项目。
五、工作要求
各检查组根据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监管的通知》要求,重点检查施工图审查质量和审查流程,按照《工程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检查表》、《工程勘察检查表》、《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程序性检查记录表》及《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检查汇总表》,逐条逐项检查并填写相关内容(检查表格详见附件)。
六、处罚
(一)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和审查质量较差的单位,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3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及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记录。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三)对于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将依法严肃查处。
(四)对未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处罚。
附件:1、《工程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检查表》
2、《工程勘察检查表》
3、《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程序性检查记录表》
4、《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检查汇总表》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