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规勘设协〔2023〕01号
各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建设工程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后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珠建招[2022]9号)有关要求,珠海市规划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受市住建局委托,拟在2023年3月组织勘察设计专家检查组,对以下勘察设计项目进行中标后跟踪评估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 本次中标后跟踪评估检查项目
(一)勘察项目
1. 珠海市斗门区和风中学新校区项目设计勘察;
2. 珠海市斗门区保障性住房二期工程勘察;
3. 三溪科创小镇启动区三溪公园建设工程前期咨询及勘察设计;
4. 狮山街道南美社区石榴巷片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勘察测量、可研、设计;
5. 白蕉镇桥梁、道路新建改建维修项目勘察设计;
6. 平湾三路中段(石化六路-石化七路)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7. 狮山街道桃园社区桃园新村小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勘察测量、可研、设计;
8. 珠海市金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勘察设计;
9. 尖峰山中央公园勘察;
10. 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战训战术大楼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11. 新青年城市之家项目勘察设计;
12.横琴新区伯牙小学(文体中心)及周边配套工程勘察设计;
13. 港湾大道中山大学段下穿隧道工程勘察设计;
14. 京珠高速连接线快速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二)设计项目
1. 珠海市斗门区保障性住房二期工程设计;
2. 珠海高新区科创北消防站新建项目设计;
3. 金鼎工业园金永二路和金丰一路市政道路工程设计;
4. 冠宇新厂配套市政道路工程设计;
5. 港湾7号-金鼎连片产业制造基地(一期)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服务;
6. 环通综合物流中心一期项目设计;
7. 狮山街道桃园社区桃园新村小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勘察测量、可研、设计;
8. 漫舒溪里广场项目施工图设计;
9. 惠景沁园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10. 惠景润园(人才住房)建设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11. 狮山街道南美社区石榴巷片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勘察测量、可研、设计;
12. 平湾三路中段(石化六路-石化七路)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13. 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战训战术大楼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14. 港湾大道中山大学段下穿隧道工程勘察设计。
二、现场检查资料
(一)纸质资料(仅在现场检查时点接受资料,不接受后补资料。)
1.勘察单位需提交资料:
(1)《勘察项目基本情况》(原件,该表须经业主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无原件扣分);
(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复印件,主要页);
(3)履约担保资料(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等)(复印件);
(4)中标通知书、合同文件(含分包合同、补充合同)(复印件,主要页);
(5)各责任主体及分包单位资质文件(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现场提供有效资格证件(注册证及职称证原件+复印件)、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一览表、变更通知书(项目中途,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若有变更,需提供业主确认的变更通知书,复印件);
(7)经专业负责人或总工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工期计划、勘察纲要和钻探班报表、钻探编录表、勘察报告等资料(复印件);
(8)主要设备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质量检测证、作业机长钻机操作证、按照合同要求进场手续等资料(复印件);
(9)各阶段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及批复、评审专家意见、工程量签证记录等资料(复印件);
(10)安全、质量技术交底记录(复印件);
(11)建设管理部门对本工程质量、安全等监督检查评价及整改验收资料(复印件);
(12)施工图审查记录及合格证书(复印件,一审至终审);
(13)项目各阶段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复印件);
(14)涉及合同履行的其他文件(复印件);
(15)提交成果时间(即实际履行完成合同时间),以甲方签收成果为准,请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2.设计单位需提交资料:
(1)《设计项目基本情况表》(原件,该表须经业主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无原件扣分);
(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复印件,主要页);
(3)履约担保的资料(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等)(复印件);
(4)中标通知书、合同文件(含分包合同、补充合同)(复印件,主要页);
(5)各责任主体及分包单位资质文件(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现场提供有效资格证件(注册证及职称证原件+复印件)、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一览表、变更通知书(项目中途,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若有变更,需提供业主确认的变更通知书,复印件);
(7)项目计划书(ISO表)、设计各阶段(可研、初设、施工图)相关会议纪要、技术交底记录、项目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含专家审查意见,复印件);
(8)施工图审查记录及合格证书(复印件,一审至终审);
(9)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质量监管督查通报》及附件(复印件,若有通报则附,无不需理会);
(10)提交成果时间(即实际履行完成合同时间),以甲方签收成果为准,请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三、现场检查时间、地点
检查时间: 2023年3月16日(星期四)。
检查地点: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613室(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302号613室),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四、 其他
(一)请将附件2《受理通知回执》签字盖章版扫描件(扫描件名称:项目清单序号+类型+项目名称)于2023年3月7日前,发送至邮箱441048752@qq.com(可直接私发微信)。
(二)项目负责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达检查现场,项目单位可委派具有同等技术资格且了解项目情况的技术人员参加(携带单位委托书原件),否则扣分。
(三)联系人:梁月英,电话:2259384、15916224763。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3月勘察设计公开招投标项目中标后跟踪评估检查项目清单(勘察设计)
2.受理通知回执
3.勘察项目基本情况表
4.勘察项目检查评估表
5.设计项目基本情况表
6.设计项目检查评估表
7.关于印发《2022年度建设工程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后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珠建招[2022]9号)
珠市规划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2023年3月1日